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,2012年高新区财政局拨款940.52万元用于学前教育补贴。近日,财政局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,确保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落实到位。 近年来,高新区把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奠基工程,优化学前教育布局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积极推进学前三年免费幼儿教育健康发展。 根据规定,对户籍在高新区,并且幼儿家庭具有高新区住宅房产证明,在高新区注册的幼儿园入学的幼儿,按照一定标准由区财政统一补贴。此次检查将重点关注补贴资金拨付情况、幼儿名单审核情况、补贴发放公示情况等。对于挤占挪用补贴经费、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,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。(李超)
来源:淄博高新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