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落实制度建立档案。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企业的台帐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,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;建立定点屠宰企业信用档案,加强检验检疫人员的专业培训,严格检验检疫操作规程。
二是严格审核清理工作。坚决取缔经整改仍不达标、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定点屠宰企业。
三是加大执法力度。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检查力度,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验规程;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注水行为,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区、易发区,加大巡查。
四是稳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。目前,全市追溯体系建设已完成招标工作,计划于2012年11月份完成建设,期间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将全程跟踪监督。